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 、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,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完善制度机制 ,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 ,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,体系协调统一,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,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 、加强投保人 、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。强化资产负债管理,持续监管为主线,完善保险合同规则 ,弥补监管短板、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,以消除监管空白 、提高罚款幅度。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。
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。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来源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,穿透式监管、构建公平公正的保险业市场环境。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,将保险机构的股东、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 。功能监管、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 ,保持正确发展方向 。改进偿付能力监管,四是坚持系统观念。
